清单报价"量""价"风险探讨
施工单位有可能很怨,为什么同样属于清单漏项,叫我做吧,不给钱;不叫我做吧,倒扣钱,好像风险都在施工单位。其实这正是固定总价合同的精神所在,即施工单位只要理解,工程是按照图纸及规范来验收的,而不是按照业主提供的工程量清单。
举个对承包商有利的例子,某建筑构件厂因上海欧尚杨浦一号项目的钢结构工程与上海某超市有限公司签订建设工程施工合同,合同约定为固定总价合同,总价款800万元。工程按期完成,质量合格。施工方在施工过程中较工程量价格清单少用钢材40吨(价值人民币约80万),在结算时业主以承包商少用钢材为由拒付该部分工程款,遂酿成纠纷。最后处理结果:按合同结算。因此可以看出,工程量清单计价对业主来说,同样也有一定的风险。
作为施工单位能否获得盈利规避风险,关键在于提高自身的素质,在招投标相对短的时间内完善工程量清单,规避自身的风险;在施工过程中,充分发挥自身优势,节约成本,才能创造出可观的利润。